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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管理师(IFM)后续教育2017年第二讲开课纪实
2017年4月15日,北京的四月,阳春布泽,万物生辉。莺啼燕舞,流水飞红。春, 是个诗意的季节,多彩的季节,蓬勃的季节。美好的四月,春天中的春天,翩跹而至的春风,迎来了国际财务管理师(IFM)后续教育第二讲。国际财务管理师(IFM)后续教育自开办至今起推出了“国际财务管理师(IFM)后续教育”精品公 开课,课程内容涉及战略、金融、预算、税收、风险、投融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法律等,每次公开课结束,我们都会通过问卷调查或者学员访谈的方式,及时了解老师 的授课情况,确保授课内容、方式和风格符合学员的需求。同时课后还会加强与学员的 联系,持续关注他们的职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课程体系和内容。
目前,我国现行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从2009年发布以来,对服务跨国公司, 创造和谐公平的经济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执行期间,我国积极参与的BEPS行 动计划等国际税收规则发生了变化,而转让定价方面0E⑶也发布了 2010年版的跨国公 司与税务机关的转让定价指南。国税总局先后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和最新的2016年的42号公告。对关联关系的确认更准确,对纳税人来说更宽松,同 时对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我们为大家定制了本次大讲堂课题一《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争议与解决》。
陈老师是资深转让定价反避税专家,胸怀广博,志存高远,孜孜不倦的探寻转移定 价领域涉及到的问题,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解析企业集团转让定价安排如何趋于合理,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税收筹划如何避免被交易双方的所在税务局纳税调整,转让定价涉 税问题的事先安排和事后补救,企业在集团内劳务关联交易和特许权使用费支付中常见 的涉税风险和防范。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进行了细致入微的难点解读。
此次课程学员的最大收益是了解最新的转让定价合规要求,新的关联关系确认原 则,如何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环节预防和消除转让定价调整和核定的涉税风险。理解税局转让定价自查和调查的依据和原理,初步自测本企业转让定价的涉税风险和如何防 范。结合实务,对当前跨国公司面临的关联劳务、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的热点问题进 行详细解析。解析特许权使用费的转让定价被海关和税局双重挑战,可能造成实际双重征税的问题,在实际业务中应如何预防和消除风险。
两天的国际财务管理师(IFM)后续教育在学员的依依不舍中结束,中石化的财务总监于先生现场想起孟 郊的一首诗,以此来形容启宣之行的学习收获与感悟最为恰当:“搜心思有效,抽策期称最,岂惟虑收获,亦以求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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